信产部规范呼叫转移类业务收费标准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9-11 10:34: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昨日,信息产业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运营商从10月1日开始,规范呼叫转移类业务或服务功能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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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转到语音信箱后未操作挂机也不得收费

用户拨打某手机号码,如果被转接到对方的“留言信箱”或“秘书台”,运营商应清楚告知用户收费标准,如用户不留言而挂机的则不应该收费。

两种情形不得收费

昨日,信息产业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运营商从10月1日开始,规范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收费行为。

据介绍,目前电信企业相继推出了全球呼、如意呼、秘书台、语音信箱、来电提醒、来电宝等服务,方便用户在无法接听或不便接听电话的情况下,及时获知相关通信信息,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收费需要规范。

信产部要求,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应明确告知用户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资费整体构成和收费标准,特别要提醒用户,在设置呼叫转移后可能产生的相关收费情况。

如果你拨打对方的号码,被转接到秘书台或留言信箱,该如何向你收费?对此,信产部明确规定,“如该业务或服务功能无需主叫用户操作即可完成(如全球呼、如意呼、来电提醒、来电宝等,也就是说挂机即可的),电信企业不得向主叫用户收费”。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对方呼转到“语音信箱”,如果你未操作确认而直接挂机,运营商也不得向主叫方收费。

信产部要求,上述规定10月1日起执行,电信企业确因系统改造等原因,个别规定暂时无法实现的,最迟明年3月1日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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