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规范呼叫转移类业务收费标准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9-11 10:34: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昨日,信息产业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运营商从10月1日开始,规范呼叫转移类业务或服务功能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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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民不知标准

据记者了解,手机使用“留言信箱”的用户日益普遍,但了解上述收费标准的用户并不多。“我最不习惯的,就是给别人的手机留言,打电话遇到对方呼转到留言信箱,我一般会马上挂掉,稍后再重拨。”市民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并不清楚自己挂掉电话后,是否被收取了电话费。

广东一家移动运营商的人士告诉记者,用户打电话被呼转至上述“人工秘书台”,对于主叫(拨出)的用户而言,收费的标准与拨打该用户的实际号码一样;如果转移至“语音信箱”(需要用户自己留言的),则收费的时间是从提示你留言的“嘟”一声后开始计算的,如果在“嘟”一声之前挂掉电话,则不需向主叫方收费。

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况,按照信产部的要求,以后运营商需要用户确认是否留言,才能发出留言(并同时收费)的“嘟”的提示音。

作者:伍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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