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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号产业链图解
运营商
由于国家明文规定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码号资源,并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在发放号码时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一级代理商
在从运营商处批得随机发放的号码,从中抽取认为具备“提价资格”的号码,加上一定的选号费用。
次级代理商
按照一级代理商的标价购买号码,再加价卖给下一层代理商。
零售商
1、此时购得的“特殊”号码身价已较一级代理商发货时高出不少,为追求利润,零售商再加价售予消费者。
2、遇到部分特别昂贵的号码,而零售商又无力支付时,拥有号码的那一级代理商会采用类似寄卖的方式,寻求多家零售商同时出售该号码,成交后再给予零售商一定的利润分成。
■业界声音
一位专营卡号的分销商
所谓的“幸运号”、“吉祥号”实际上是一级分销商从移动运营商处统购的,然后从中将个别号码单独抽出,进行转卖,在转卖的环节中各方不断加价,最终出现了要价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天价号码”。
移动内部人士
我们只会将号码资源包销给一级分销商,至于自一级分销商以下,这些号码将被如何分配,如何定价,我们无法干预,工作量也会非常之大。
广州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
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高价出售电话号码的行为,均属于“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可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
市场上仍然存在的“选号费”,是运营商下面的代理商违规行为,因此,运营商应负有对代理商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但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收取选号费的单位或个人有何惩罚措施”,信产部也只能以“督促”的方式进行整顿。由于监管法规的缺失,再加上手机号码资源的稀缺性,号码的经济价值使得其成为了一种“商品”,号码的购买也就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市场经济,这也正是“选号费”得以生存的土壤,“选号费”的存在本身就是商品市场的一种表现。
资深电信专家王煜全
手机号本身并不具有稀缺性的特征。但由于人们对某些数字及数字排列的偏好,造成了所谓的吉祥号或“宝号”是稀缺资源。这些高价号被赋予了炫耀和显性的附加功能。
记者汪小星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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