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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IT治理构建和谐发展环境
实现电子政务并非政府信息化的唯一目的。推动IT产业发展,特别是推动和扶植中国软件产业创新、做大、做强既是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电子政务成功实施的必要标志。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成功的电子政务一定会形成政府和IT企业双赢的局面。我国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都要求政府支持高科技企业、特别是IT企业的发展。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但是审视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环境,不能不看到新出现的一些令人担忧的管理问题。其突出表现是,在保护政府投资的名义下,不顾中小IT企业的发展要求,不惜伤害IT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加强监管的名义下,不少政府主管部门,不顾国家刚刚颁布的行政许可法,纷纷出台新的行政资质审批,抬高入市门槛,加收高额行政审批费,使大批中小IT企业无法获得相应资质,不得不退出市场,经营和发展陷入困境。据报导,我国去年的软件产业出现衰退,今年上半年,中关村的中小型软件企业竟有三分之二发不出工资。又如,政府与IT企业间的大多数电子政务合同,不符合合同法不说,竟然苛刻到不近情理的程度:IT企业竟然要用三年的时间才能收回全部合同款。IT企业竟然被要求大量垫付建设资金。更加令人不安的是,这些违背商业规则、违背信息化客观规律的作法,非但在长时间内得不到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毫无疑问,这种牺牲IT企业利益的作法绝不可能带给政府真正的效益。电子政务是政府业务与信息技术完美结合的产物,是政府机构与IT企业同心协力,战略合作的结晶。任何损害IT企业的作法都将最终损害电子政务本身。
重要的是,出现这种不和谐现象的根源仍然是缺乏IT治理。以美国为例,政府实行完备的CIO制度。政府CIO不但对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承担法律责任,还对信息产业的发展负有协调指导职责。我国电子政务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行IT治理,形成有利于IT企业创业、发展的和谐环境,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对IT企业的鼓励、帮助、指导和服务,培养和造就宏大的电子政务建设大军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十一五”期间政府和IT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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