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页
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作为政府机关,按照不同的职能分成了不同的部门,但由于种种原因,各政府执法部门之间缺乏直接有效的沟通和配合。“响一声电话”最开始是由北京公安局公布的提醒信息。从公安职责上看这是毫无疑问合理的,但从专业角度看,这个提醒又不适宜。首先公安对侦查破案是行家,对于通信技术却是外行。其次,在公布的信息里没有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吸费。这样的提醒自然而然地使广大用户认为只要回拨未接电话就可能被吸取高额费用,导致草木皆兵,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这也从侧面反应了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沟通。若北京市公安局能够及时与电信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找出问题,那么发布的提醒信息就更有针对性,同时也可以减少误解。
随着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电信监管的任务将越来越重,同时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将越来越复杂,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只有在原有的基础上与相关政府部门继续完善协调机制,建立起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才能及时解决问题,真正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
加强技术监管建设,提高电信监管水平
电信行业是一个高技术行业,也是技术更新较快的行业。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在缺少有效的技术手段支持的情况下,要做好对该行业的管理是很难的事情。“响一声电话”问题应该早已存在,只是没有人注意而已。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及监管部门对电信运营企业管理的加强,人们才开始认识到“响一声电话”的危害。但监管部门并不是第一个知道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必要的技术手段,只能依靠用户的申诉才能了解问题。目前,用户若对电信服务不满,首先是向电信运营商投诉,在没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能向监管部门申诉。因此电信运营商在自己理亏的情况下,基本上都会满足用户提出的要求,在投诉阶段将问题解决。就是这种机制导致电信监管部门是最后才知道电信运营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也是这种机制培养了一部分专门投诉的专业户。要改变这种情况,电信监管部门必须针对所监管的内容建立自己的技术手段,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异常现象,找出电信运营商存在的违规问题,并依据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电信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经营单位通过钻监管漏洞获取利益的情况。同时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对于一些运营商的行为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在“响一声电话”问题出现后,有关电信运营商的答复是无法也无权处理,同时认为可以将电话号码呼转至声讯台,但没有说明其中的收费原则,造成人们认为既然能够呼转至声讯台那就肯定存在收取信息费的问题。发表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信息,在监管中没有相应的处理依据,如果继续下去会有更多不负责的说法,将给通信行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工信部的网站上公布了一个“福建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协助公安部门成功破获手机诈骗案”信息,其中提到“最多时每小时拨叫达18000多次”。这种非正常的拨叫竟然没有制度对其限制。从上述两件事情可以看出,目前电信监管部门必须通过“响一声电话”问题加快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首先,必须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不负责的运营商发布的信息必须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其次,必须制定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于非正常的拨叫或发送短信等进行限制,对于不执行标准的地方必须给予严厉处理,否则仍会出现目前拨叫号码集中在某些执行制度不严地区的现象。
第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健全监管制度。通信行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行业,要制定一套面面俱到的监管体系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加强完善制度的建设,及时弥补监管漏洞。
第四,加强与电信运营企业信息互动体系建设。目前监管部门与企业基本上是主动管理与被动监管的关系,企业很少将与自身利益无关,但与监管有关的信息主动反馈给监管部门,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互动体制。
加强对新技术新业务的跟踪研究,弥补监管滞后缺陷
随着3G和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和业务将会出现在人们面前。“响一声电话”仅仅是利用通信的基本功能进行诈骗或业务宣传等,这种情况通过对呼叫方的分析可以区分哪些号码可能会吸费,哪些号码不会,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限制。不过“响一声电话”也提醒人们,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出现,在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过程中,可能也会被一些人利用从事不正当的活动。由于是新技术、新业务,在原有的法规中肯定没有相应的约束,这就会出现目前垃圾短信和“响一声电话”的问题,并且这类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影响。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对最新的通信技术和业务进行跟踪研究,了解其各种应用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时将要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逐步缩短电信监管的滞后性。同时,对新业务、新技术的了解研究也有利于对电信行业进行更好的规划,为电信行业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强化新闻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新闻虽然有多种多样的解释,但基本上具备真实、迅速、及时、言简意明等特点。其中真实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但目前有些记者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经常对一些事情发表观点而不仅仅是报导事实。作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并备受人们关注的电信行业,自然少不了一些记者没有做实地调查就写出带有观点性的新闻。
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对这类新闻应及时进行分类:对于真实反映问题的,要鼓励其找出问题的症结;对于脱离现实的报道应及时予以澄清。同时电信监管部门应根据电信用户的投诉和申诉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于普遍存在并且影响到广大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广大用户进行提醒。这样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引导新闻记者对问题进行全面真实的报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