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互联网生存基因?
延 伸
垄断是互联网生存基因?
相比百度,全民医药网显然是“小个子”,此前并不知名,因为一桩“网络反垄断调查第一案”一夜成名,也有一些网民指其有炒作嫌疑。
而被一家不知名的企业突然推上前台,百度未免感到委屈。
事实上,诚如百度所言,就技术而言,任何一家搜索引擎都无法保证能收录互联网上的所有网页,同时,搜索引擎与垃圾信息之间的技术战争,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但问题的核心是,互联网企业动辄被指控垄断,莫非垄断是互联网的生存基因?
《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依此标准,多数国人熟知的互联网企业都在此列:腾讯、阿里巴巴、淘宝、分众传媒、携程……
“我们不妨视野开阔一点。”著名网络观察家方兴东说,“以前,我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反对微软、英特尔。但是,我们对强者的制约,还处于相当早期的阶段。”在其领衔的“互联网实验室”公布的《中国高科技领域反垄断调查报告》中,列出了37家企业,其中互联网企业15家。
专家指出,腾讯、百度等之所以被指垄断,与互联网的行业属性有关。
打着“免费”旗号风生水起的互联网企业,在用户数激增的同时,仍然守着相对单一的基本收入模式。这种极易被取而代之的赢利模式,决定了它们必须“数一数二”,就此意义而言,互联网企业天生就是“垄断”相。
然而实施不久的反垄断法带来了一种尴尬局面:传统企业极其容易将互联网企业告上法庭。互联网这个市场化最为充分的行业却成为反垄断法操练的急先锋,立法初衷不免一脚踏空。
更有人士指出,百度陷入“垄断门”,恰恰提示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搜索引擎:是单纯的数据库,还是纯粹的商业机构,或是需要担负一定社会责任的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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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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