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获悉,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已批准证监会的要求,暂缓执行当日下午电讯盈科私有化聆讯裁决,并将于16日进行上诉聆讯。
昨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电盈私有化通过。高等法院表示,虽然证监会质疑分拆股份的做法影响投票结果,但由于目前香港根本没有相关法例监管,所以这样做并不属于非法。香港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认为拆分投票是否合法仍需法院澄清,因此将对此提交上诉。
该案聆讯法官关淑馨表示,电盈私有化可以在目前低迷市况下给股东套现机会,并不会有某个特定阶层的股东特别受益,因此她相信大部分人投票动机是出于真诚;此外,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也显示,4.5港元的私有化作价合理,而2月的股东大会也给了小股东足够的机会表达意见,因此法庭相信投票结果是合法的。
此外,法庭认为,证监会并无足够证据证明电盈高层袁天凡有影响投票结果的行为。单凭电盈大股东——盈科拓展副主席袁天凡和富通保险区域总监林孝华通电话和互发短信,法庭认为不够证据指控他们串谋,因此这494票赞成票没有问题。
对于证监会和小股东代表律师表示私有化“合法但不合理”,提出法庭要以道德标准来审理,关淑馨说律师所提出的案例在这个聆讯并不适用,这单案不需要从这个观点出发。证监会提出将私有化判决暂缓执行,对此法庭不予接纳,不过本次聆讯的诉讼费则由电盈一方支付。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尊重法院批准电盈私有化的决定,证监提出上诉是因为拆分投票是否合法,仍需要法院作出澄清,而证监会也可以研究是否需要修改公司条例中有关私有化的条文以保障小股东利益。他说,证监会将继续就电盈事件进行调查,上诉只是希望法院能澄清上述法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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