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之前,笔者刚刚才披露了中关村一些办公产品经销商充当非法回收者的中介,销售假冒耗材的黑幕。近几日,笔者又听到正规品牌维修中心刁难客户,一台1600元的打印机维修费用既高达1500元的事件。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第3页: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到底应该怎么办? 上文略微分析之后,我们大概也明了这件事情主要是厂家和维修中心在扯皮,无论在理还是不在理,也无论怎么说,你不用原装墨盒,那就对不起,厂家就是不保修,看着那高昂的维修费用,消费者如之奈何?而且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
1、理性消费——“因噎废食”的故事不宜重演 据《吕氏春秋· 荡兵》:“喊夫有以噎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说的意思是:因为有人吃饭噎死了,就想让天下人都不吃饭,这太荒谬了。比喻要做的事情由于出了点小毛病或怕出问题就索性不去干。这是“因噎废食”的由来,初看不可理喻,但生活上却天天上演。 就在兼容耗材初出茅庐,有人尝试使用了兼容墨盒,效果并非理想,从此认定兼容墨盒技术差,以后决定再不使用,并且到处宣扬兼容耗材“噎”人,间接影响了兼容耗材的形象。其实兼容耗材经过几年的市场磨合,无论技术与服务已经接近原装耗材的水平,而且兼容耗材特别符合“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导向,理应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循环再生利用是利国利民之举,也是世界之时尚,决不因一股垄断势力反对而搁浅。择一款知名品牌且质量有保证的通用耗材意味着更多的实惠,因为通常情况下,通用耗材的价格比原装耗材便宜1/3,我们大可不必迷信原装的神话,既然国产通用耗材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我们用国产兼容墨盒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希望“因噎废食”不再上演,人们可以理性消费,从而保护了自己,不受别人的牵制。 2、新的“产品质量法”将为消费者撑腰 新《产品质量法》规定购买者的使用权不容剥夺,特别是对卖出的专利产品和产品的用途进行合理的修理(如更换零件)和改进,这是消费者的潜在权利,要给予保护,卖出产品时,已经支付了专利费,OEM厂商不能在卖出墨盒后,无条件、无休止地用专利法限制墨盒的使用;新《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非本地区或者非本系统企业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进入本地区、本系统,这将有利于促进消费者买到全国各地质量好而价格合适的产品,而不是被迫买本地质次价高的产品;新《产品质量法》还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产品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产品,也不得对产品监制、监销。新法同时还增加了“两个连带责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向社会推荐产品,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和保证的,一旦这种产品出现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必须和生产者、销售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新《产品质量法》对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更好的保护,有它消费者“撑腰”,消费者可以大胆地使用它来和厂商据理力争,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了解原装耗材的“歧视性”策略 笔者看见在某打印机公司的原装墨盒外包装的中、英文提示里面,中文提示写道“一旦使用兼容性墨水发生故障,公司恕不负责。而且该公司在广告中还声明:“由于使用任何其他墨水而对打印机造成损害,都会使你的保修单成为一纸空文。”并补充说“如果没有保修单的话,维修费得由你自己支付;但它的英文提示为“我们推荐你使用真正的某某墨盒,并不要使用再生墨盒(加注墨水),如使用其他品牌可能影响你的打印质量并可能导致打印机损害”,却少了‘恕不负责’的字样。这种对中、外消费者区别对待的营销政策,明显是刁难中国消费者的垄断表现,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打印机厂家强迫用户使用自己的原装墨盒,这种情况在国外一般是不可能存在的,国外用户买的打印机无非也是佳能、利盟、惠普、爱普生几个品牌,问题是国外用同样的打印机可以用不同的墨盒,在中国就不能这样。因为国外鼓励竞争,不允许经销商设置维修、服务壁垒,出现上述情况,就不允许你的产品进入市场。看了这样的歧视性消费策略,你还会相信原装耗材要比兼容耗材好吗? 编辑点评:国内的用户一定要认清原装耗材设置的种种陷阱,完全可以少在原装墨盒上花冤枉钱,放心的使用国产名牌通用耗材,高性价比是国产名牌的最大特色。连对耗材品质要求极为苛刻的欧美客户都能接受中国通用品牌,对产品性价比有着极高要求的他们都要从中国来进口耗材,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耗材出口大国,国人还有什么理由只相信原装就是最好的?点洋灯用洋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现在不但能够自给自足,还可以出口海外,我们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明枪易挡,暗箭难防”作为一个精明的中国消费者,请您擦亮双眼,看清原装耗材的猫腻,不要再被所谓的“美丽的谎言”所蒙骗,掉进“原装墨盒的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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