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周鸿祎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自此,流氓软件像瘟疫一样在互联网中蔓延并挥之不去,而周本人也被称为“流氓软件之父”。近日,就是这位在中国互联网界颇受争议的人物,居然变成了反流氓软件的急先锋。
第五章 周鸿祎“阳谋”
既然周鸿祎首创了流氓软件,为什么又要第一个站出来反击流氓软件?这是很多人对周鸿祎当今之举的最大疑问。
周这样解释,首先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同流氓软件总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觉得很难真正做到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而且很多人总是说他是“流氓软件之父”,这让他觉得很不爽,所以应该站出来反流氓软件,希望通过这个事情赢得网民的重新认识和评价;此外,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出来反流氓软件,互联网行业的土壤是用户,如果所有人都在欺骗用户,那这个行业肯定做不长久。
《IT时代周刊》:有业内人士认为“网民对周鸿祎个人存在质疑,对其产品使用存在顾虑”。同时,奇虎也是一家企业,追逐利益最大化是商家的本质,奇虎力推“360安全卫士”也难逃欲做又一个3721之嫌?
周鸿祎:这些言论很无聊。不管大家反流氓软件是什么动机,只要这个软件确实能够帮助老百姓解决流氓问题,它自身不作恶就可以了。但是有些公司就希望把水搅混,目的是让好人坏人难辨,那大家就都不用反流氓的工具了。我在这里可以预言后面流氓软件肯定会混淆视听,他们会站出来说自己也反流氓软件,然后又偷偷摸摸做一个流氓软件,把流氓软件的名字起成奇虎、360、720这样的某某卫士,实际上它本身是流氓软件,回过头来倒打一耙,给你栽赃。
奇虎推出这个产品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奇虎作为一个创业公司投入反流氓事业,它可以得到用户的喜爱,得到知名度,我认为这比花几千万去打广告可能效果要好得多;第二,如果今天没有人出来反击流氓软件,那么最后所有公司都会忍不住去做它或用它,到最后谁不用它谁就吃亏,我认为这样的生态环境对奇虎非常恶劣。
《IT时代周刊》:既然有这么大的一个黑色产业链存在,为什么以前一直没有人出来打击?
周鸿祎:因为这里边涉及到太多集团的利益,高举反流氓软件的大旗就是在影响流氓软件挣钱,所以在我们提出打击流氓软件后,有人打电话来威胁说我端了他们的饭碗,要和我急。
有些人来劝我说,周鸿祎,你都不知道你得罪了谁,很多人都在做流氓软件,有的流氓软件你根本就不知道谁做的,没准这个人背后就是某位大佬,就是一家大公司,你把人家软件干了,你得到老百姓欢迎了,人家挣不到钱,很多人不敢公开的出来说,但是一定会怀恨在心,所以这个东西确实是压力很大。
在用技术的手段无法达到目的之后,做流氓软件的公司开始利用法律的滞后来起诉反流氓厂商。比如雅虎中国起诉了安博士,也起诉了奇虎,他们的理由是,现在没有法律规定什么东西叫流氓软件,这给反流氓软件厂商造成了不小压力。
包括江民等软件公司都在诉苦,只要一反流氓软件,就会收到律师函、起诉书,瑞星说太难办了,太复杂。这就导致了打流氓如果没打好,可能会被流氓反咬一口。
《IT时代周刊》:前段时间你说,反流氓软件联盟战术上的一大失误是“一打一大片是不行的,都打击跟没打击一样”,你现在还持有这种观点吗?
周鸿祎:我现在对他们这种诉讼的看法改变了,我觉得他们诉讼应该有用和有效。
按照我的逻辑,反流氓软件联盟刚开始说有130个公司,每家都要告,我觉得还是应该擒贼擒王,应该打击那些对网民伤害面积比较大,流传比较广的,我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铁了杆做流氓。在这过程中,我发现也有一些厂商出来认错。我认为绝大多数厂商是被迫卷进来的。但一旦真的形成反流氓软件的大环境,相当一部分介入恶意软件产业链的厂商会退出来,这样的话,还剩下一小部分流氓也比较容易打击。
这也是360安全卫士和督导委员会一致的观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IT时代周刊》: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立法出台之前,我们在追究所谓流氓软件过失的同时,也应该追究炒作者的责任,在滥用民意的同时,他们才是利益的最大获得者。您怎么看?您觉得怎么打击效果会更好一些?
周鸿祎:现在有一些言论明显是流氓软件公司作的,他们会主导媒体散布一些有利他们的观点。比如说他们宣称要给流氓软件尽快制定一个标准,之后才能杀。但是,标准是滞后于技术的发展,且制定标准可能很漫长,而老百姓正在受罪,等到什么标准都制定完了再来解决流氓,流氓软件可能早就成功了。所以我认为,现在应该呼吁国家出来制定标准,同时现在就用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来打击流氓软件。
我觉得打击很简单,就是人民战争,首先媒体要教育人民;其次,用户要用法律的武器加入到反流氓的大潮中来。如果在中国几百个城市,同时有几千个人在诉讼他们,那流氓软件公司就连诉讼都忙不过来,用户还可以拿起反流氓工具把“流氓软件”从自己的机器里面赶出去,让它们没有生存空间。
现在看来,和这些流氓公司比起来,有好多人为早期的3721说好话。当年3721就是刚才那两个污点(频繁出现和强制弹出),但是好歹它还给很多用户提供了中文上网,今天这些流氓软件已经是穷凶极恶,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中国互联网还有一个特点,一些大公司都在用流氓软件,我觉得这在美国是很少见的。在美国一个大公司如果用流氓软件,可能造成企业股价下跌,高层管理人员对公众很难交代,但是在中国,这些大的互联网公司反而在肆无忌惮地用流氓软件,而且他们更有钱,他们也能够发布各种谬论,养了很多枪手,所以我觉得这在中国是值得关注的动态。
就在本文成稿之际,《IT时代周刊》获悉,中国反流氓软件第一案——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中搜“网络猪”侵犯权益一案于10月27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由于原告出示的证据不能证明原告指被告为流氓软件的诉讼目标,当日的庭审并没有实质性结果。而此前中搜网内部人士就向本刊记者透露,当庭不会有任何宣判,双方接受调节的可能性最大。这样的结果无疑给当前如火如荼的反流氓软件形势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记者/孙立彬 秦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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