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客户购买产品后有一定的保障,无论是政府要求,还是商家自律,都会承诺会为客户所购买的产品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全球联保的诱惑
陷阱九:全球联保诱惑
对于一些经常要外出的商务人士在选购笔记本电脑时,就非常需要厂家能提供全球联保服务。一些奸商就看中这一用户需求,到处承诺可以享受全球联保服务。这主要是一些国际跨国公司,他们往往向客户承诺全球联保,然而到了真正需要在异地,特别是异国维修时,由于各种当地政策限制,用户得不到实质性的全球联保维修服务。有的虽然可以享受联保维修服务,但却要收强行取部分维修费。
关于全球联保,还有一个陷阱就是有些不是很大的国外公司,我们平常不是很了解,他们的全球联保能力非常有限,只是在少数几个国家设有维修中心。等到了一个国家需要维修时,却找不到该品牌的按月权联保维修中心,有的只是一些不属于联保性质的维修店。而当你找到厂家理论时,厂家就会说,他的全球联保并不是要求全世界每个国家(事实上没有一家公司能够),而只是在他们有联保维修中心的国家可以享受。所以我们那些对全球联保有需求的用户,在购买提供这类服务的产品时,一定要问清楚他们的产品具体可以在哪些国家能提供联保服务。
陷阱十:用“最终解释权”推托一切
这可是商家最有用,而且也是百试不厌的王牌陷阱。我们到处可以见到一些服务承诺的最后加上一句“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属XXXX公司所有”之类的语句。有关部门其实早已将这类类条款列为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但在日常生活中,百货、餐饮、娱乐、服务和房地产等行业,“最终解释权”的商家告示仍随处可见。而且国家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来约束这类商家霸王条款。笔者也是对此霸王条款非常不满的,一看它让觉得气愤,这哪里能体现公平、公正?可厂商在提供保修服务时,一旦出现合同纠纷,有了这一条,消费者往往是很难有力争的余地的。
笔者认为,既然保修合同是商家制定的,那么商家自然有解释的权利,但解释得是否合理,是否公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最终解释权归商家,就意味着商家的解释是标准的、权威的,消费者必须服从,这样做就有欠公允了。如果有关部门能将解释权细化,使商家享有某些方面的最终解释权,或一定程度的解释权,也许更合理一些。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在保修合同彻底不见这种气人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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