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费能否下降相关部门审议后才表态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5-18 10:20:00转载 返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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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人民日报》文化新闻版刊登《中国上网费:绝对数是不高 相对看真不低》,公布了记者对10个国家互联网家庭用户的费用调查。报道刊出后,不少网民、专家纷纷表示关注。我国的上网费到底有没有降价空间?带着读者们关心的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运营商和有关专家。

运营商

相关部门审议后才能表态

上网费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今天,记者分别致电国内两大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但遗憾的是,两大公司都没有给予正面回应。

上午,记者先致电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接电话的公关部人员回答说,上网费是由公司定价后,报给当地电信管理部门审核的。当记者按要求传了采访提纲后,她表示,采访的周期可能会比较长,自己正准备出差,接着就客气地挂断了电话。

接着,记者又拨通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客服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态度热情,并要求记者传真记者证,她会尽快回复。记者马上按照她的要求照办。下午,记者接到回复电话时,该负责人却换了一副面孔:“传真件我们已经收到了,对不起,公司已经规定,就上网费一事,不接受任何采访。因为价格是政府部门定的,与我们无关。至于上网费的成本核算问题,我怎么知道?”

几经周折,记者从值班室辗转找到北京网通公司的对外宣传部门。该部门负责人表示,“上网费是高还是低,必须等相关部门审议后,我们才能表态。价格不由我们定,我们只负责提交一份系统的定价报告给通信管理局。”

“那这份定价报告出炉的依据是什么呢?”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你得问市场部,但是市场部不会接受你们采访。有什么事待我去沟通,你把记者证传真过来,下周一再来找我。”记者表明证件已经传过去了,能否尽快答复。“那我现在也没时间。”然后,该负责人挂上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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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

我国上网费目前实行市场定价

信息产业部清算司负责人17日表示,在目前的互联网使用价格中,由政府定价的只有拨号上网每分钟0.02元的通信费即电话费这一项内容。因此,我国上网费实行的是市场定价原则。

按照世界电信联盟指标,互联网资费包括电话使用费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资费之和。而互联网资费占人均国民总收入的百分比,指的是每月20小时上网费占人均国民总收入的百分比,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上网费高低。

目前,我国各地上网费价格不一,主要由固定电话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按市场决定。按照上网费高于其他地区的北京网通20小时24.5元的资费标准计算,2006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大约为2万元,互联网资费占北京市居民人均收入的百分比为1.47%。

记者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了解到,电信运营商的收入80%来自话音,来自互联网上的收入仅占20%。但是,创造20%收入的互联网却占用整个通信带宽的80%。加上我国互联网处于高速发展期,网络电话(VOIP)、“点对点”网络技术(P2P)等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推出,使扩大带宽成为运营商在互联网上的主要投入。随着大规模网络投入的完成,上网费应该会逐渐降低。

专家

建议开一次价格听证会

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的上网费用仍有下调空间。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曾剑秋教授表示,关于上网费用,国际电信联盟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即按照每分钟支出的成本来进行计算和比较。现在国内宽带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价格较贵,一些中小城市相对比较便宜。参照中小城市价格,除去运营商用以维护网络需要的费用外,大城市的上网费用仍有下降的可能。

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宽带的使用存在规模效应,用的人越多,服务和维护成本越低。北京、上海是中国宽带用户最多的地区,但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这其中的原因,恐怕是固网运营商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了。国内曾举行过电信资费的价格听证会,但运营商并未公布过宽带成本的计算办法及组成内容。在国外,宽带上网费的收取有严格的成本核算,各项相关费用都一目了然。但在国内,这些信息却让人觉得讳莫如深。这样一来,上网费下调的空间究竟有多大,由于我们并不了解宽带成本而不能给出精确数值。他建议有关部门开一次价格听证会。

曾剑秋认为,上网费的下调,一方面需要依靠固网运营商通过企业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降低成本,另一方面,鉴于互联网服务的规模效应,价格的降低也有赖于宽带固定用户群的建立和发展。另外,企业还应考虑为不同消费层次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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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争论止于透明(快评)

世界银行的报告发布已有数日,由此引发的争论还在持续,有关方面各执一词,普通网民看得眼花缭乱。

上网费的成本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它的价格又是如何确定的?为弄清这一问题,连日来,我们的记者多次与运营商联系沟通,但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没想到,通过正常渠道调查采访竟然如此困难。

作为电信运营商,也许觉得这个问题不值一说,也许心里也觉得委屈,但作为消费者,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钱花到明处。中国的网民数量已经达到1.44亿,他们的知情权需要得到保障。捂着不说,难免让人猜疑,这里面是不是真的有“难言之隐”。这种猜疑的心态如果累积起来,运营商和消费者的关系就会出现隔膜,到头来“受伤”的还可能包括发展迅速的中国互联网业。

正因为“不透明”,才造成了“不放心”。因此,与其回避问题或忙着喊冤,倒不如开诚布公,把问题一五一十摊在桌面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期待着争论止于透明的那一天。
作者:苗苗 吕绍刚 冯晓芳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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