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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重组优于公司重组
报告认为,从中国的具体情况看,给固网运营商发放移动业务牌照,目的是要在电信公司重组前率先完成业务重组。
先业务重组后公司重组,改革成本低、代价小,人员变动少,效果快。在3G牌照发放日期不明确和公司重组存在诸多障碍的情况下,优先进行业务重组,使主要运营商相继成为全业务运营商,建立相对均衡的市场发展体系,提高中国电信业的整体竞争水平。
目前,移动运营商除了自建光纤骨干网外,还可租用大量固网,不停推出新业务。相对而言,固网因无权从事移动业务,导致大量固网的延伸业务很难实现。
如果固网运营商拥有移动牌照,至少其在发挥已有的宽带服务基础上,可以在接入网上不断地扩充自身的网络覆盖实力,而投资成本在初期也远远低于移动运营商同类的铺设成本。
固网拥有移动业务经营牌照后,在语音业务上可以实现固话语音与移动语音的同号服务,给固定电话用户提供更便捷的通话手段及多种服务选择,更重要的是使固网公司在转型中,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传统语音业务萎缩造成的收入损失。
固网运营商拥有全业务牌照后,完全有能力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发展基于FMC、号码携带、IPTV、宽带无缝覆盖等增值业务。
但在该报告中专门强调,中国固网运营商拥有的全业务牌照,可以是2G牌照,也可以是3G牌照,甚至是泛指的移动牌照,固网运营商具体发展什么样的移动业务,可以在向主管部门申报后由运营商自定规划、自定市场。
“前几年说到全业务运营就是等3G,但现在至少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开展全业务运营不需要3G,还是2G。”信息产业部规划司相关领导这样表示。
分拆中移动太荒谬
<报告>建议,实行全业务牌照后,政府应进一步落实非对称管制政策:一方面鼓励固网运营商做好移动业务,同时对中国移动给予适量的限制政策,禁止移动进一步展开与新业务有关的价格战,以及不惜成本的竞争策略。
对一些新业务事项的准入,监管部门和决策部门应统一规划,以此平衡新业务的竞争关系,对固网运营商发展新技术和业务要给予特殊的产业支持政策和技术扶持政策。非对称管制要做到有法可依,要做到连续性,减少人为因素和部门割裂的行为出现。
而要形成有效监管就要先形成有效竞争,全业务运营需要几个必需条件:
第一,各类电信运营牌照可以按照资本实力、公司规模、市场发展能力公平地发放,而非行政授权式地指定发牌。
第二,电信基本资源光纤、光缆等网络设施至少要独立进行成本核算,以公平的方式向各个运营商提供光纤光缆,但这种方式操作复杂性很高,目前还很难做到;
第三,国家允许电信运营商对所持有的光纤、光缆进行转售;
第四,允许电信运营商拥有多元化的资本结构。
而该报告专门强调,打压和分拆中国移动都是错误的战略:一方面从电信产业整体发展效果看,中国移动对市场结构的破坏所造成的损失,远远低于中国移动对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贡献。
如果分拆中国移动,暂且不考虑网络布局及技术上的可行性,仅从竞争关系来讲,非但不能压制住无序竞争的状况,反而会因为中国移动在分拆中促发的新公司间的业务细分及竞争方式的分工,以及新老公司不可分割的关联性,使其它对手直接面对新中国移动“理直气壮”的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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