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新能源电池(郑州)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7月4日,富士康新能源电池(郑州)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此企业信用监管措施通常针对违反相关法规的企业,该通报属于常规监管通报,可能是程序疏忽或流程延误导致未及时提交年报。也有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或业务停滞。

该公司为富士康旗下企业,但母公司通常独立运营,具体影响需结合后续动作评估,目前无需过度担忧。
据了解,富士康新能源电池(郑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6亿人民币。其业务涵盖电池制造与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等。富士康在新能源电池领域早有布局,技术研发方向多元,未来或为新能源产业带来更多创新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