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女短信欺诈第一案被告被判书面道歉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6-17 11:39:00转载 返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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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业务(投票和花絮)其实被精心地捆绑在一起。”项立强说,“事实上‘超女’投票是通过暗度陈仓的方式,把高价的花絮业务卖给了观众们。”
  
“超女”短信欺诈第一案开庭

2007年6月14日,第一起针对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收费涉嫌欺诈的案件在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 
 
此前,针对“超级女声”短信投票业务收费的质疑和投诉始终存在,但最终走向法庭,这还是第一次。

当天庭审的激烈辩论吸引了来自当地湖南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两所高校近百名学生的旁听以及十多家媒体的关注。

“广告上说发1条信息1块钱,并没有说只要发了信息就会成为包月用户。”原告曾国技说,“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我们希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众通)不要再继续类似的欺诈行为。”

曾国技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大三的学生,代理人陈思是他的一位女同学。

“可能是用户理解上的问题。”海南众通的一位负责人汪剑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表示,“我们是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的标准去做的。”

此前该公司曾希望能用赔偿的方式来避免诉讼,无奈原告方的两名大学生对单纯的赔偿没有兴趣,而他们希望得到的公开道歉则是海南众通和湖南移动所无法接受的。

偶然发现的陷阱

曾国技发觉自己有可能被“超级女声”的短信投票业务欺骗纯属偶然。此前,和全国众多参与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的“粉丝”一样,他更关心的是自己喜欢的选手是否晋级成功,而不是手机的账单。

作为一档轰动全国的选秀节目,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赛事成功运作了由观众短信投票来决定选手命运的模式,并给一度消沉的中国SP企业(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各种短信内容)打了强心针。

以最为红火的2005年“超级女声”比赛为例,光决赛当晚就有至少约54万部手机为三名选手投出了800多万条短信投票。

2006年,曾国技也成为投票者之一。

“2006年8月‘超级女声’复活赛期间,我喜欢的是沈阳赛区410号选手李璇。观众投票将决定她是否晋级,于是我按照湖南卫视屏幕上提示的投票方式进行了短信投票。”

此后,李璇并未成功晋级,曾国技也没有再关注“超级女声”赛事或是相关的短信投票。

然而,随后的一个发现让他颇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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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2日,曾国技陪一个师兄去湖南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无聊之际,顺便打出了自己的话费单,发现收费栏中出现了一项陌生的“超级女声业务”。

“我当时就向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咨询什么是‘超级女声业务’,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曾国技说,“后来我到网上一查,发现很多人在‘超级女声’短信投票过程中都有类似的经历和疑问。”

曾国技发现,自己在为“超级女声”选手进行短信投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捆绑了15元的短信包月服务。他认为,作为基础运营商的湖南移动和作为内容供应商(SP企业)的海南众通欺诈了消费者,于是下决心通过诉讼来把问题搞清楚。

2007年一开学,曾国技就开始调查取证,为未来的诉讼做准备。

2007年4月22日,曾国技向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将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告上法庭。

“海南众通利用了普通人在比赛时紧张的心情,采取模糊的语句,隐瞒了其业务收费的真实情况,使观众陷入了错误的认识,接受了他们并不想定制的其他服务。”代理人陈思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我们要求被告退回45元不合理收费并赔偿等额费用共计9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为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并书面赔礼道歉。”曾国技说。

第二天,曾国技收到了立案通知书和传票:案件将于6月14日开庭审理。

“后来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曾向我们提出过管辖权异议,但遭到了驳回。”岳麓区法院研究室赵蓓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是定制还是欺诈

此后,海南众通开始积极准备应对策略,为开庭作准备。而曾国技和他的同学们也在教室里一遍一遍地演练即将到来的开庭辩论。

据曾国技回忆,2006年8月18日复活赛当晚,投票心切的他发送了AX到8088,并很快收到了署名“中国移动”的短信:“您已定制海南众通公司超级女声业务,信息费1.00元/条……”

约20秒后,曾国技收到了海南众通公司发来的短信:“欢迎参与2006湖南卫视‘超级女声’俱乐部:回1加选手编号为选手投票……”

曾国技于是回“1”为选手李璇投了票。此时的他依然以为自己只需要为给李璇投的票付费,完全没有意识到此后海南众通会每月给他发送15—17条不等的花絮短信,并收取包月费15元。而这才是前面所提到“超级女声业务”的主要收费项目。

“我不知道谁能够从以上信息中,看出所谓的‘超级女声业务’除了需要为投票付费,居然还需要为15条花絮付费。”曾国技说,“所以我认为这是一种欺诈。”

“我们保留了当时电视宣传的录像资料。录像显示,我们在电视宣传中明确了公司的产品内容,也标明了资费。”汪剑说,“宣传中写明了是‘定制’,并且只有用户主动上行(即向特定号码发送了短信)才会定制,因此并没有捆绑或是欺诈的行为。”

曾国技显然不接受这样的解释,他反复研究类似的电视录像画面。

“当时屏幕上20秒内闪烁了12种投票方式,很难看清楚。我是湖南移动的用户,集中注意力才看清楚屏幕上的‘移动用户发送AX到8088’字样。而资费标准和‘定制’两字的字体则小了许多,且模糊不清。”

曾国技后来在6月14日的开庭中反复展示了这段录像,“一般用户很难注意到‘定制’这两个小字,更不可能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样的服务内容和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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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双方分歧的焦点依然集中在海南众通的做法是否存在欺诈和对消费者的误导上。

庭审中,审判长石志刚曾要求被告方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共同的代理律师尹智育解释“定制”二字的具体内涵,以及消费者从理性的角度能够理解出哪些内容。

一番长篇解释后,尹智育也承认:“(‘定制’)并未反映出一般消费者所认为的专指投票的费用。”

没有结果的协商

据曾国技说,在开庭前的4月28日,被告方之一的海南众通和他取得了联系。

“我们多次通过电话,海南众通问我们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我们表示必须公开赔礼道歉,在此基础上其他条件好谈。”曾国技说,“但对方只愿意谈赔偿的问题,赔偿数额也从1000元逐步涨到最高5000元。由于对方始终拒绝公开道歉,我们没谈拢。”

“我们和他们(曾国技)进行了沟通,告诉他们我们在宣传中已经标明了资费,不存在欺诈行为,但没有得到他们的理解。” 作为海南众通公司的代表,汪剑对此表示遗憾。

5月下旬,汪剑曾经来到湖南大学天马学生宿舍附近的茶吧,和曾国技进行过当面交谈。

“我们希望能够达成谅解,妥善解决,但他们提出要我们设立一个奖学金,我们没有同意。”汪剑说。

“这次见面海南众通依然只同意赔偿,不同意道歉。我们最后表示,单纯的私下赔偿不能接受,至少需要有公开表示歉意的方式作为折中方案,比如由海南众通出资设立奖学金。”曾国技回忆,“对方说回去考虑考虑,但最终没有接受。”

此后的5月28日,双方在电话里进行了最后一次沟通。

“海南众通拒绝了道歉和设立奖学金,但愿意赔偿合理费用,问我们想要多少。最终双方约定法庭上见。”曾国技笑着说,“对我们来说这纯粹是一个公益诉讼,希望能够结束目前短信服务领域存在的欺诈现象。事实上,我们为准备诉讼所花去的费用已经超过了对方愿意赔偿的数额。”

此间曾国技曾向法院提出追加上海掌上灵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上灵通)为被告的请求,但遭到了法院的驳回。

掌上灵通是继TOM在线之后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赛事最主要的短信业务合作伙伴。该公司2004年3月成功登录纳斯达克后,被称为大陆“纳斯达克第一概念股”。

“掌上灵通实际上控制着整个‘超级女声’的短信投票和捆绑的短信包月业务。超女总决赛之前,湖南卫视所公布的手机短信投票号码都是投向8088和80886,而这两个号码正是掌上灵通的接入端口号。因此,与湖南卫视签订短信合作业务的实质主体是掌上灵通。”曾国技说。

掌上灵通官方网站上也明确写道:“掌上灵通在其优秀的平台上为超级女声提供各种无线服务,包括投票……”

而汪剑也表示,海南众通公司和掌上灵通是隶属关系,海南众通已被掌上灵通并购。

要求被告书面道歉

值得注意的是,对“超级女声”短信投票涉嫌欺诈的质疑并非始于曾国技。此前的2005年“超级女声”比赛期间,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通信世界》周刊社长项立强就曾撰文《超级女声短信投票有短信欺诈嫌疑》,并对整个短信投票过程进行了剖析:

观众必须发送短信定制了服务,才有权参加投票。此后观众会收到一个月15条的花絮,每条1元。即使只想投一票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花费也将高达包括15元花絮在内的16.2元。

“两个业务(投票和花絮)其实被精心地捆绑在一起。”项立强说,“事实上超女投票是通过暗度陈仓的方式,把高价的花絮业务卖给了观众们。对于这样有欺诈嫌疑的模式,有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给消费者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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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的庭审过程中,曾国技展示的证据之一则是2006年7月“315投诉网”上对海南众通几乎一模一样的投诉。

“这些费用(指花絮短信)在当初定制成功时并没有明确告知,我认为这是在强迫我们接受信息,在强迫我们消费。”投诉者抱怨。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其他电视节目的短信投票环节。

此前的2005年10月,北京某媒体曾刊载消息《广告与实际不相符《梦想中国〉短信投票有陷阱》:10月8日晚《梦想中国》9进6比赛直播,联通用户王先生发送3条短信为选手投票,随后他发现话费被扣6.6元,而并非广告上宣传的1条短信收费1元。

事实上,作为主管部门的信息产业部也一直在加强对SP企业的管理。2004年4月,信息产业部下发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迫定制短信、资费混乱、取消服务难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6年,信息产业部又制定了《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并开展了资费和收费专项治理的相关活动,对涉及多次违规和违约的SP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相应处罚。

2007年5月21日,信息产业部通报显示,今年一季度共有391家SP企业遭到查处。

改善的信号也同时出现。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统计数据显示,大规模查处的同时,该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的用户申诉比上季度下降了12.11%。

“我国SP行业还处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各运营商出现一定的问题也在所难免,但大家都在想办法完善。”汪剑说,“我们一直是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要求来做,会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完善和改进工作。随着整个行业的逐步规范,以后基本上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争议。”

“案件结果将择日宣判。”石志刚一句话结束了6月14日的庭审。庭审中石志刚法官努力调解,但没有成功。被告方只同意赔偿千元左右的合理费用,而陈思则坚持认为要求对方书面道歉意义重大。

“两被告长期共同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权益,均应承担书面赔礼道歉的责任。”陈思说,“而我和我的当事人立案后三个月的奔波,唯一的目的就是维护消费者本来就应当享有的权益。”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周 宇 发自湖南长沙)(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本稿件,须注明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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