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女短信欺诈第一案被告被判书面道歉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7-06-17 11:39: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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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业务(投票和花絮)其实被精心地捆绑在一起。”项立强说,“事实上‘超女’投票是通过暗度陈仓的方式,把高价的花絮业务卖给了观众们。”
  
“超女”短信欺诈第一案开庭

2007年6月14日,第一起针对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收费涉嫌欺诈的案件在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 
 
此前,针对“超级女声”短信投票业务收费的质疑和投诉始终存在,但最终走向法庭,这还是第一次。

当天庭审的激烈辩论吸引了来自当地湖南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两所高校近百名学生的旁听以及十多家媒体的关注。

“广告上说发1条信息1块钱,并没有说只要发了信息就会成为包月用户。”原告曾国技说,“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我们希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众通)不要再继续类似的欺诈行为。”

曾国技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大三的学生,代理人陈思是他的一位女同学。

“可能是用户理解上的问题。”海南众通的一位负责人汪剑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表示,“我们是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的标准去做的。”

此前该公司曾希望能用赔偿的方式来避免诉讼,无奈原告方的两名大学生对单纯的赔偿没有兴趣,而他们希望得到的公开道歉则是海南众通和湖南移动所无法接受的。

偶然发现的陷阱

曾国技发觉自己有可能被“超级女声”的短信投票业务欺骗纯属偶然。此前,和全国众多参与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的“粉丝”一样,他更关心的是自己喜欢的选手是否晋级成功,而不是手机的账单。

作为一档轰动全国的选秀节目,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赛事成功运作了由观众短信投票来决定选手命运的模式,并给一度消沉的中国SP企业(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各种短信内容)打了强心针。

以最为红火的2005年“超级女声”比赛为例,光决赛当晚就有至少约54万部手机为三名选手投出了800多万条短信投票。

2006年,曾国技也成为投票者之一。

“2006年8月‘超级女声’复活赛期间,我喜欢的是沈阳赛区410号选手李璇。观众投票将决定她是否晋级,于是我按照湖南卫视屏幕上提示的投票方式进行了短信投票。”

此后,李璇并未成功晋级,曾国技也没有再关注“超级女声”赛事或是相关的短信投票。

然而,随后的一个发现让他颇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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